福建三鋼閩光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回購公司股份實施進展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。
福建三鋼閩光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公司)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方案的議案》,同意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,用于實施股權激勵。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0,000 萬元(含)且不超過人民幣 20,000 萬元 (含),回購價格不超過 10.50 元/股?;刭徆煞莸膶嵤┢谙拮怨径聲徸h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(即 2020 年 8 月 27 日)起不超過 12 個月。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、2020 年 9 月 3 日披露了 《關于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方案的公告》(公告編號:2020-037)、 《回購股份報告書》(公告編號:2020-042),具體內容詳見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體《中國證券報》《證券時報》及巨潮資訊網(wǎng) (www.cninfo.com.cn)。
根據(jù)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 稱《回購細則》)等相關規(guī)定,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 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?,F(xiàn)將公司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回購實施進展情況
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,公司累計回購股份數(shù)量為 22,500,011 股,占公司總股本的 0.9178%,購買股份最高成交價為 7.01 元/股, 購買股份最低成交價為 6.12 元/股,支付的總金額為 15,147.77 萬元(不含交易費用)?;刭徆煞萸闆r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購方案。
二、其他說明
1.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、回購的股份數(shù)量、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《回購細則》第十七條、十八條、十九 條的相關規(guī)定。 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:
?。?)公司定期報告、業(yè)績預告或業(yè)績快報公告前 10 個交易日內;
?。?)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(fā)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,至依法披露后 2 個交易日內;
?。?)中國證監(jiān)會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2.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(fā)生之日(2020 年 9 月 4 日)前 5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 112,209,500 股。公司每 5 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(shù)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(fā)生之日前 5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 25%,即每五個交易日最大回購股份數(shù)量 為 28,052,375 股。
3.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:
(1)開盤集合競價;
?。?)收盤前半小時內;
?。?)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。
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。
4.公司將在回購期間根據(jù)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范性文件的規(guī)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,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。
特此公告。
福建三鋼閩光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會
2021 年 4 月 2 日